树立正确的观念微信分销与传销有根本性区别

  有些急性子的朋友在对微信分销仅仅一知半解时,就武断地蒋其理解为一种电信传销方式。这种把新兴的互联网营销模式等同于坑人害人的传销行为的做法很不可取。小编认为很有必要将二者之间本质区别明确地告诉大家。

  一、先看看传销行为的丑恶嘴脸

  首先向大家明确一点,传销根本谈不上是企业销售产品的渠道模式,欺诈手段是它的本质。“自己”成为销售对象是其一最明显的特点。即要想开展业务,所谓的销售人员必须首先购买本产品,而他的销售工作内容就是把这种“销售方式”推广给下线,而下线的销售对象以自己亲朋好友为主。所以我们一眼就可看出,这种模式是严重损害销售员利益的,而且整个销售过程毫无任何销售技术经验可言主。所以传销不是正常的工作,而是为某些为牟取暴利的骗术。

  二、微信分销是一种堂堂正正的现代营销方式

  作为无店铺销售方式,微商是营销渠道的一种创新。新事物充满了新奇,但也不要把它看得神秘无比。对于微信大家是再熟悉不过了,不过平常人只把它作为一种即时聊天工具而已,作为有经商头脑的人却可在它提供的功能基础上开发出商城分销模式来,让其成为一种营销渠道。

  微信分销是有技术含量在内的,企业战略、产品选择、市场定位等因素关系着它的成功与否,另外相应的宏观环境也不可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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